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职权

商标委员会依法独立行使商标评审的裁决权。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处理商标评审事宜。商标评审委员会以合议形式处理商标评审事宜,实行委员投票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商标评审进行书面审理。

商标评审委员会设立专家咨询组,就商标评审中的有关问题征求意见。专家咨询组由多名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律专家组成,成员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聘任。

中国商标协会自成立以来,在开展商标理论研究、维护会员企业商标合法权益、协调企业与政府关系、加强对会员企业商标管理的指导、做好商标法制宣传、办好《中国商标》杂志和会员通讯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是中国商标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全国性组织。

中国商标协会自成立以来,受到了国际知识产权界的广泛关注。协会高度重视加强与国际知识产权界的交流与合作,以积极的态度和稳健的措施开展对外交流,与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民间商标组织建立了广泛的联系。

其中包括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商标协会(INTA)、法国制造商联合会(UDF)、法国工业产权局和法国原产地名称局、泰国商务部和相关知识产权组织、马来西亚自主品牌协会、中国台湾省自主品牌协会、台湾省知识产权协会和台湾省黄金商标协会。

中国商标协会下设办公室、会员部、法律咨询部、《中国商标》编辑部和中国企业商标评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