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一个商标是否侵犯现有商标权?
在判断是否构成侵犯商标权时,需要考虑两个维度:商标标识的相似性和商标指定商品的相似性;以及是否容易导致混乱。如果品牌名称都叫“北极熊”,用的产品一个是洗衣粉,一个是冰箱,因为产品差别很大,消费者不容易混淆。至此,两个商标排除了河流,完全和平了。如果双方都是用在手机上的商标,一个叫“华为”,一个叫“苹果”,两个商标差别很大,互不侵权。
在判断商标是否相同时,常见的参考标准是“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程度”是否可以区分,采用“整体观察”和“隔离对比”的方式进行。这种方式本质上就是模拟我们的消费者在市场上认可这个品牌的情况。在超市里,如果消费者想买自己喜欢的品牌商品,一般会根据自己对该品牌的记忆去寻找,找到后也不会非常详细地确认,而是看一眼就放在购物篮里。但是,不同种类商品的相关公众并不是同一群体,普遍关注的程度也是不同的。比如医疗器械的消费者一般都有专业知识,消费者在购买珠宝首饰时的注意力会明显高于在超市购买日常消费品时。
在判断商品相似性时,需要考虑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者等因素。可乐和矿泉水都是解渴饮料,在超市里通常放在同一个货架上,属于同类商品。在具体的判断中,《尼斯协定》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分类是一个重要的参考。当然,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两种商品虽然不属于同一品类,但消费者会认为两者之间存在特定的联系,那么也可以尝试推翻分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