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交商标使用的证据,有哪些注意事项?

因此,企业在保留使用证据的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商标的日常使用要规范,尽可能与注册证上的商标标准样本一致。在商标的实际使用中,很多商标所有人为了商品包装和美观的需要,往往会随意改变商标的使用形式。如果只是字体稍有变化,那么整体商标的显著性并没有发生变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认定商标使用证据是否有效时,一般采取相对宽松的态度。但如果在实际使用中对商标进行了其他变更,如商标原本为中文,实际使用中添加了图形或英文元素,或者涉案商标使用不完整等,都有可能导致其自身商标被撤销注册。第二,在日常使用中,一定要保留能保留的原始证据材料。在审查证据的过程中,去伪存真是最基本的要求,真实性的问题通常会严格把关。原始证据材料是证明真实性的最直接证据,具有很高的证明力。第三,商标使用的证据需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能够同时证明使用时间、商标标识、使用商品三个要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注销程序中,一份完整的证据应当能够同时证明商标标识、使用商品或者服务、使用时间三个要素。有很多证据,如果没有其他证据支持,就不能作为有效证据,因为它可以证明内容单一。如果商标贴在商品的包装、容器、标签或者服务的菜单、价目表上,证据根本不能反映商标使用的时间,商标局自然难以采纳。通常是货物或服务的交易文件或凭证,如合同、发票、维修证明、广告资料等。,是相对“高质量”的使用证据,也相对易于企业保存。这些证据可以证明商标使用的时间和公开性,证据之间容易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但需要注意的是,签订合同时要尽量体现商标标识,规范使用商标,与商标注册证上的标识保持一致,合同签订时间一定要明确。然而,合同通常只有在实际履行后才能得到证明。所以发票、收据、发票、维修证明等能证明合同实际履行的证据也很重要。为明确反映商标所使用的商品,在出具上述证明文件时,不得以简称甚至型号代替商品名称,以免模糊证据的针对性,降低证据的效力。做商标广告时,包括媒体广告、网络广告、广告牌、展览或博览会、相关网页链接、视频、杂志、照片等。应及时保管,能同时签订协议的,尽量签订广告协议,同时开具发票。第四,商标的使用不仅限于商标注册人的使用,被许可人的使用也可视为商标的有效使用。商标作为知识产权,是企业的一种无形资产,可以作为产权进行处置。因此,商标可以转让或许可给他人。当权利人短期内无意使用该商标时,可以将该商标转让或者许可给其他有需要的企业使用。商标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申请撤销时,被许可人提供的使用证据也可以证明商标的使用,从而保证商标不会被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