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面的沈阳男子被狗吓出心脏病。面馆被判赔偿。这种处罚合理吗?
沈阳男子王在一家面馆吃饭时,突然跳出一只狗。王受到惊吓,心脏病发作,住院治疗。
后王将面馆告上法庭,并索赔相关经济损失5490.6元。
近日,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宣判,认定面馆承担30%的责任,赔偿王各项经济损失1105.74元。
王心脏病住院是因惊吓所致,养犬人应承担侵权责任;面馆作为酒店的管理人,未尽到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存在一定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目前双方都找不到养狗人。在不能明确直接肇事者的情况下,王粲只要求面馆承担与其过错相称的补充责任。结合本案实际情况,法院一审判决面馆对王的经济损失承担30%的赔偿责任。
就因为狗跳出店外,被吓出心脏病,酒店也有责任。这种发展确实有点不寻常。
但法院会在考虑各种因素后才会做出这样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