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商品什么时候销毁,商标侵权纠纷需要什么证据?
商标侵权商品的销毁主要有两种情况:
1.无法通过上述方式处理的侵权商品,应当予以销毁。这样既可以避免整个案件因为侵权货物的处理没有最终完成而无法及时结案立案,也可以避免侵权货物长期占用涉案财产仓库。
2.对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或者对人体健康有明显危害、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众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侵权商品,要坚决彻底销毁,防止造成危害后果。销毁侵权商品时,被侵权人应当提供必要的协助。
总之,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处理侵权商品,办案机关都应当制作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统一制定的商品处理笔录,与商品处理的相关文件、照片一并放入案件原始卷宗备查。同时也要注意处理物品的时机。原则上应在法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限届满后办理。根据《行政复议法》和《商标法》的规定,商标侵权案件的复议期为60日,诉讼期为15日。因此,在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后60日内处理被没收的侵权商品为宜。
二、商标侵权纠纷需要什么证据?
1.提交证明你享有商标权或商标使用许可权的证据:
商标注册人:提交证明其商标权真实有效的文件,包括商标注册证。
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和商标注册人可以共同起诉,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可以自行提起诉讼,但应当提交商标注册人明知有侵权行为而明确放弃或者不起诉的证明;经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一般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提起诉讼。
利害关系人:需要提交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在商标局备案的材料和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未备案的,应当提交商标注册人的证明或者其他证明其权利的证据。
商标财产权继承人:需提供正在被继承或已经被继承的证明文件。
2.原告应提交相应的赔偿证据,证明其提出的赔偿数额是有事实依据的;
原告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主张的赔偿金额的证据,如被侵权人在侵权期间遭受损失的证据或者侵权人在侵权期间获得利益的证据,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的证据。侵权人因侵权获得利益的,或者被侵权人因侵权遭受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侵权情节,判决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3.原告提交被告已经实施或将实施商标侵权的证据:原告应提交被控侵权产品及其销售发票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