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续展应该向哪个部门申请?

商标的续展由商标局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仍未办理的,可以延长六个月。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商标最后一次有效期满的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应当注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对续展的注册商标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