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和公示的区别?
1,公告和公示的区别是:
(1)有不同的定义。发布的定义是公告、通知、通告等。公示是党政机关提前告知群众征求意见、改进工作的应用文体;
(2)使用场景不同。公告的同义词是公告,使用场景更加灵活;公示一般用在比较正式的文件中;
(3)格式不同。出版没有固定格式,可以根据需要调整;宣传有自己相对固定的格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指定机构(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机构的具体职能是:
(一)办理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
(二)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组织编制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四)组织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五)本行政机关规定的其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职能。
第五条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合法、便民的原则,以公开为规范,不公开为例外。
二、公告有什么特点?
公告的特点是:
1,发帖权的制约。因为公告是关于重大事项和法定事项的,所以发布文件的权力仅限于高层行政机关及其职能部门。具体来说,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领导机关,以及一些法定机关,如税务局、海关、铁路局、人民银行、检察院、法院等,都有制定和发布公告的权力。其他地方行政机关一般不能发布公告。党组织、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不得发布公告;
2.发布范围的广泛性。公告是在国内外发布重要的、法定的事项的官方文件,其信息传递范围有时是全国,有时是全球。比如中国曾经以公告的形式公布了中科院院士名单,他一方面确立了他们在中国科学界的学术领袖地位,另一方面也尽力争取他们在国际科学界的地位。这样的宣布,肯定会对世界科学界产生一定的影响。我国有关部门还在《人民日报》上刊登了公告,公布了中国名酒、中国优质酒的品牌、商标和生产企业,让消费者认清名牌;
3.主题的意义。公告的标的必须是在国内外能够产生一定影响的重要事项,或者是依法必须向社会公告的法定事项。公告内容庄重严肃,体现了国家权力部门的威严。既要能够公开相关信息和政策,又要考虑国内外可能产生的政治影响。一般性的决定、指示和通知的内容不能以公告的形式发布,因为它们很难具有全国性和国际性的意义;
4.新闻的内容和传播方式。公告也有一定的新闻特点。所谓新闻,就是对近期群众关心的、应该知道而不知道的事实的报道。公告的内容都是近期和未知的群众应该知道的事项,一定程度上具有新闻的特点。公告的形式也具有新闻特性。一般不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传播,而是在报刊上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