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美伶关于金美伶的故事
从小到大,不幸一直伴随着金钟。三岁时,父亲早逝,母亲按照当地习俗改嫁。23岁时,她嫁给了一个书店的店员,生下了一个女儿,但她的丈夫不仅做爱,还禁止她写诗。痛苦的金美伶提出离婚,以为自己可以从中解脱。然而,令金美伶惊讶的是,离婚后,她的女儿也被判从她身边带走,这让她对生活彻底绝望。1930年,年仅26岁的诗人自杀。他的作品一度被世人遗忘。
金美伶1903出生在一个小渔村。金美伶家有一个比她大两岁的哥哥健介,和一个比她小两岁的弟弟尤政。她三岁时父亲去世,弟弟收养了姑姑。后来,金美伶的姑姑不幸患病,临终前,她要求姐姐(也就是金美伶的母亲)改嫁丈夫,好让儿子(金美伶的母亲)嫁给丈夫。她和哥哥是由在乡下开书店的奶奶带大的。小金失去了父亲,母亲嫁给了下官。她孤独的心触发了她的创作灵感。好在有奶奶、哥哥、闺蜜陪着,弥补了父母的不在。因为母亲再婚后没有生育,继父作为前妻所生的继承人爱着哥哥,也没有让外界知道养子的真实世界,所以一直以亲生哥哥相称。而她的弟弟很喜欢她这个‘表哥’,所以他们经常用鱼和鹅来回报。大学毕业后,因为哥哥结婚了,和嫂子相处不好,就出国去下关继父的书店打工。我得以与母亲和哥哥团聚。没想到,我从小就收养了舅舅的弟弟尤政,却爱上了自己的妹妹金美伶。那时,金美伶的文坛已经崭露头角。1923,金有生以来第一次以的名义投稿。她的作品在四种杂志上发表,使她喜极而泣,与金的感情也日益升温。舅舅怕儿子无法自拔,又不想揭露真相,只好逼着金和书店员工宫本结婚。为了不让母亲难堪,金只好听从叔叔(和继父)的安排,嫁给了对自己过去一无所知的宫本。金和宫本结婚后不久,两人离开了书店,自谋生路。生活的窘迫,加上性格的差异,让他们之间的裂痕越来越大。这时,金已经怀孕了。虽然夫妻关系并不融洽,但孩子给金带来了无比的快乐和创作源泉。是她婚后的作品。然而,苦难仍然折磨着黄金。对文学毫无兴趣甚至有自卑感的宫本甚至开始禁止她写作。更不幸的是,宫本还把当时身患绝症的性病传给了金子。1930年2月,金美伶忍无可忍,终于和宫本离婚,回到娘家。唯一的希望就是得到女儿的抚养权,但在当时的日本这个男权社会是不可能的。三月,宫本终于发函带走了女儿。9号,月亮高高挂在天上。在一个异常晴朗的夜晚,金美伶保住了女儿的性命。最后的请求是让宫本把孩子留给她的母亲和继父。她在遗言中说,希望女儿能有丰富的精神生活,这是宫本无法带给女儿的。(引自2001专题剧《走向光明的方向——童谣诗人金美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