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房产证怎么办营业执照?
(1)营业执照办理流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2)办理所需材料(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工商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个体工商户使用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房屋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举办者、经政府批准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和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将军用房产用作住宅的,应当提交军用房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房屋变更为经营性用房的,如果是城镇房屋,还应当提交登记附表——居住(经营场所)登记表和当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房屋变更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非市区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四)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经批准方可登记的项目的,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5)个体工商户预先核准通知书(没有名称或者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许可事项的,无需提交《个体工商户预先核准申请书》);
(6)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1)申请人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由主持经营者登记为经营者,所有参与经营的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营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字栏签字确认。提交户口簿或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的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参与业务的其他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备案其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港澳居民、台湾省农民和台湾省居民申请个体工商户工商登记。
(2)提交的申请表及其他申请材料应使用A4纸;
(3)以上项目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四)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依法进行核实。
(三)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四的程序。办理期限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取得营业执照;
(5)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