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管理过程和控制系统

食品管理过程和控制系统

(1)食品采购

1.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

2.选择供应商。要认真核对供应商的主体资格证书,确保食品来源合法。

3.签署供货合同。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一旦出现食品质量问题,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询问关于食物的信息。向供应商索取食品相关许可证、QS认证证书、商标证书、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通过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应商档案备查。

5.检查食物。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设立食品检测室,对供应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检验后通知供应商退回不合格食品。

6.详细记录每批的进货台账,台账保存两年。

(2)食物储存

1.由于公司食品销售业务主要是厂家(经销商)直接向客户供货,公司不单独设立仓库存放食品,少量食品可在经营场所短时间存放。

2.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食品入库应详细记录名称、商标、生产厂家、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应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3.按照食品储存的要求储存。食品应离开墙面和地面,按储存顺序、生产日期、分类、上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发臭、污染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4.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储存在封闭的容器中。在存放地点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联系方式。

5.食品出库应详细记录货物流向。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买方信息,以备查验,台帐保存两年。

6.每天检查库存食品。如果发现食物腐烂、变质或过期,应立即清理干净。

7.每周检查一次仓库卫生。确保仓库通风良好,整洁,符合食品储存的要求。

8.设置专门的仓库或容器存放变质食品。不要与合格的食品混合,以免污染。

(3)食品运输

1.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应当清洁卫生,生熟分开。运输过程中,应防止苍蝇、灰尘和食物污染。

2.对购买的食品进行装卸时要注意卫生,不要让食品直接接触地面。

3.直接进口的散装食品应当用密闭容器装运。直接进口的食品不得堆放在地上或者与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半成品混合,防止直接进口的食品被污染。

(4)食品销售

1.每天查看商家出售的食品。销售人员应当按照食品标签上标注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2.重点关注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做一个明确的标记。

3 .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和销售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4.销售散装食品时,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和外包装上标明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

5.销售散装和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二次污染。

6.应建立销售台帐备查,台帐保存两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过程中,发现所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应当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封存、妥善登记,并及时通报政府监管部门。2、通知相关生产操作人员或供应商,并记录停止操作和通知情况。

2.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称、批号等信息,安排专人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

3 .召回的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封存、记录在案,严禁再次流入市场。

4.食品的召回和封存应当通知供应商,即政府监管部门。

5.不合格食品的处置。与供应商有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政府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门的通知要求处置。

6.政府部门责令召回、销毁不合格食品,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政府监管部门的通报要求执行。

7 .不合格食品的退货、货架存放、召回等处置资料,要建立专门档案妥善保管,以备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