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信用社和邮政储蓄是一回事吗?

农村合作信用社和邮政储蓄是有区别的。

2.农村信用社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股金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农村信用社的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其财产、合法权益和依法进行的经营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其主要任务是筹集农村闲散资金,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按照国家法律和金融政策,组织和规范农村资金,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开发,扶持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成员家庭经济,限制和打击高利贷。农村信用社分为以下部门: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国际金融部、郑桐农村信用社培训学校、农村信用社信贷部等。是银监会和国务院双重领导下的部门。

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于2007年3月20日正式成立。它是在邮政储蓄管理体制改革的基础上成立的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承继原国家邮政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经营的邮政金融业务及由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继续从事原业务范围和业务许可文件批准的业务。

2012年2月27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公告,经国务院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21年10月27日变更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承继原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机构、业务和人员,承担和履行原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相关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或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和法律责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有业务机构、商标、互联网域名、咨询服务电话保持不变,股份公司继续使用,各项业务照常进行。客户不需要办理任何变更手续。

2015年2月至15年6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从单一股东走向股权多元化。通过发行新股,融资规模为451亿元,发行比例为1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