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海关备案怎么做?
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名称、注册地或者国籍;(二)知识产权的名称、内容及相关信息;(三)知识产权许可的行使状况;(四)名称、原产地、进出境地海关、进出口商、主要特征、价格等。知识产权权利人依法行使知识产权的商品;(五)已知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的制造商、进出口商、进出境地海关、主要特征和价格。知识产权权利人向海关总署提交备案申请时,应当附下列文件和证据: (一)知识产权权利人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登记文件复印件。(2)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申请人被核准变更商标注册事项、续展商标注册、转让注册商标或者申请国际注册商标备案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出具的《商标注册证》;著作权登记部门出具的著作权自愿登记证明复印件和经著作权登记部门认证的作品照片。申请人未主动办理著作权登记的,应当提交能够证明申请人是著作权人的作品样本及其他有关著作权的证据;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颁发的专利证书复印件。自公告之日起超过1年被授予专利授权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提出备案申请前6个月内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出具的专利登记簿副本;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专利评估报告。(三)知识产权权利人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实施专利并签订许可合同的,应当提供许可合同复印件;未签订许可合同的,应当提交被许可人、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的书面说明。(四)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行使知识产权的商品及其包装的照片。(5)已知进出口侵权货物的证据。知识产权权利人与他人之间的侵权纠纷已经人民法院或者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处理的,还应当提交相关法律文书的复印件。(六)海关总署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或者证据。知识产权权利人依照前款规定向海关总署提交的文件和证据应当完整、真实、有效。有关文件和证据是外文的,应当附中文译本。海关总署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知识产权权利人提交相关文件或者证据的公证、认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