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所有权-变更-房屋面积变更怎么办
一、在长春市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受理”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填写完整,符合法定形式。)
2.一般情况需提供: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3.一般情况需提供: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评估报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4.一般情况需提供:出质注册商标的注册证复印件(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5.一般情况需提供:直接办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6.一般情况需提供:主合同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