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母公司与子公司的控制关系

为了控制子公司,往往会损害子公司的利益,使子公司失去生产经营自主权,甚至有些母公司直接或间接为其公司谋取非法利益。下面笔者就如何把握母公司对其子公司的必要控制尺度,如何认定母公司的非法控制行为进行粗浅的探讨。一、正确认识母子公司关系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建立企业母子公司集团管理体制的目的,母子公司关系应为:1。出资与被投资企业的关系。子公司分两种,一种是全资子公司,即子公司的全部资产由母公司投资,是独家投资子公司。“只有国家授权的公司才能设立全资子公司(即国家的全资子公司),其他公司只能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设立控股子公司”。另一种是非全资子公司,即子公司的资产由母公司与其他公司或个人共同投资,但母公司的投资比例达到控股地位。母公司以其持有的股份为基础对子公司行使出资人权利并以其持有的股份为基础承担有限责任,行使收益权。并按照《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对子公司的重大问题行使决策权。如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发行债券,公司年度预算,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事项。根据需要,公司章程应当包括重大事项的决策内容。作为被投资企业的子公司,应当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执行投资者的重大决策,为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做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2.法律主体之间的平等关系。母公司和子公司都是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设立的独立法人企业,各自行使独立的法人行为,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按照公司章程进行经营。母公司出资完成后,出资人成为股东,失去其财产权,因此股权不属于所有权范畴。母公司不是子公司的管理机构,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子公司的权利和能力不受母公司的限制,母公司不能违反公司章程干预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但是,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平等关系并不是绝对的。比如法律禁止母公司相互持股,即母公司投资子公司成为子公司股东后,子公司不得投资母公司成为母公司股东。母子公司既要发挥集团优势,又要坚持平等、竞争、效率的原则。3、核心公司与主要成员的关系。母公司作为集团的核心,主要职能是按照法定程序和章程组织制定和实施集团的长期规划和发展战略目标。企业间的资产重组、兼并、产品结构调整、新产品研发以及集团成员间关系的协调。编制集团合并会计和统计报表,统一管理集团的名称、商标、信誉等无形资产。建立统一的营销网络和信息网络,以及其他有利于发挥集团优势的功能。子公司作为集团的主要成员,应无条件服从集团的总体发展战略,自觉接受母公司的监督和指导,确保母公司总体战略目标的实现。建立企业集团母子公司管理体制的目的是明确母子公司的出资和投资关系,规范集团内部的权利和义务,发挥企业集团的整体优势,形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第二,母公司管理子公司的范围和权限。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应遵循坚持产权管理的原则,以投资安全、盈利和增值为目标,体现资产联动的管理模式;遵守参与决策原则,以参与子公司法人治理机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为主渠道,体现母子公司管理模式;遵循有效监督的原则,将集团的集体管理方式体现在母公司各职能部门监督的重要形式中。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范围和权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股权管理。所谓股权管理,是指母公司作为控股股东,根据公司章程,通过子公司治理机构的运作,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的管理行为。股东对公司的管理权不能简单理解为股东对公司的直接管理权。在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公司的经营权由公司董事会或经理行使,股东不直接管理公司。母公司委派董事、监事组成子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并按规定委派董事长和监事会主席,通过子公司的业务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承担维护出资人(股东)合法权益的责任。全资子公司经营管理和决策层的主要领导可以由母公司任命或聘任,但董事会和监事会中应当有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并由子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2.协调管理。主要是实施子公司之间优势互补、资源互补、生产经营互补等协同管理行为。3.发展管理。主要为子公司的发展、长期战略的制定、重大技术改造、产品开发和投资方向。4.金融统计管理。根据《公司法》第110条和第176条的规定,对子公司财务活动和资产运营的监管主要体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