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少虎的主要成就:
正义,追求卓越”和“建百所大学,建百年道德天平”的目标,坚持走规范化、规模化的道路,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以优异的成绩赢得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他致力于打造金融、公司证券、房地产、外事、刑事辩护五大业务板块的商事律师事务所,努力探索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模式,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双线双面”管理方式。他创新性地提出了“走出青岛,走出诉讼”的战略发展口号,先后在北京、济南、上海设立分公司,将德恒的服务区域扩大到全省、全国。目前是中国最大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德恒律师事务所先后荣获全国律协青岛市优秀律师事务所、青岛市规范文明律师事务所、山东省文明律师事务所、司法部文明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等称号。并多次荣获集体三等功、二等功;德恒律师服务标识分别被授予青岛市、山东省著名服务商标。山东德恒律师事务所已发展成为全省业务量和业务收入最大、律师人数过百、年纳税200多万元的知名品牌律师事务所,成为中国律师行业的一大亮点。律师栾少虎也成为中国最著名的领军人物之一。行业权威刊物《中国律师》2000年第12期、2005年第5期刊登了对栾少虎先生的业绩专访。
栾少虎律师在处理日常行政事务的同时,还承担大量的律师事务,以刑事辩护、行政复议和诉讼、法律顾问事务为主。擅长解决疑难复杂的法律问题,是山东省乃至全国著名的刑事辩护律师之一。其办理的著名案件有: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房贷部总经理鲍秀才巨额受贿案(判决:无罪);海尔空调厂总经理张挪用公款案(判决:缓刑一年);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副局长张徇私舞弊案(判决:免予刑事处罚);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预审科副科长王刑讯逼供案(判决:免予刑事处罚);山东省胶南市公安局刑警队长崔某刑讯逼供案(判决:免予刑事处罚);某集团董事长王私藏枪支弹药罪(判决:管制二年);东方航空公司特级飞行员刘故意杀人案(判决:死缓);即墨路小商品市场多名摊主状告青岛市工商局行政诉讼(判决结果:委托方部分胜诉);市百货公司总经理马玩忽职守,收受贿赂;青岛山国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郑贪污、挪用公款案(判决: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青岛双龙药业公司总经理白虚报注册资本案(判决:无罪);代理澳柯玛集团起诉甘肃乔诉讼诈骗、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受贿、玩忽职守案;高挪用公款(判决:无罪)等。
2008年6月5438+10月,栾少虎律师被山东省司法厅授予个人一等功。
作品:
主编《实务法律手册》、《一段艰难岁月》(德恒十周年纪念文集大事记、随笔、案例选编)、《应诉复议概论》、《公安行政程序与行政诉讼》、《山东省公安厅公安行政执法手册》。栾少虎律师还在国家级、省级各类政法期刊上发表论文近30篇,包括:栾律师撰写的《中国律师发展报告》刑事法律服务部分、《中国律师事务所分所生存与发展调查报告》等,受到全国律协的好评。《论辩诉交易制度与刑法精神》(获第十二届(2002年)律师理论研讨会优秀论文一等奖)、《论律师在普通程序简易审判简易程序中的作用与地位》(获第三届(2003年)中国律师论坛优秀论文一等奖)等。“对视:法官与律师——关于“法官眼中的律师”和“律师眼中的法官”的调查报告引起了法律界的关注。律师委托立法的路径探索与冲突和谐:恢复性司法研究获中国律师论文优秀论文(2007)。
开启:
关于在刑事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中扩大律师辩护权的思考(与老钱合编)[日期:2005 . 7 . 6]
论辩诉交易制度与刑法精神[日期:2002-9-16]
社会兼职:
青岛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03-2008年)
青岛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专家咨询组组长
山东省政府国资委法律顾问
青岛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顾问
青岛市工商联执委、常委
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
全国律师协会外事委员会委员
全国律师协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
青岛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
暨南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
山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青岛市法学会常务理事
青岛市慈善总会常务理事、法律顾问
青岛残疾儿童医疗康复基金会常务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