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制度的功能

知识产权制度具有以下功能:

1,知识产权制度对知识创造有激励作用。知识产权制度依法授予知识产权的创造者或所有者在一定期限内的专有权,并保护这种专有权不受侵犯。侵权者应受到法律的惩罚,从而调动知识创新者的积极性;

2.知识产权制度具有调整公众利益的功能。知识产权制度虽然保护了知识创造者的利益,但并不意味着垄断;

3.知识产权制度具有保护投资的功能,科技发展需要新的投资才能有新的突破;

4.它有利于促进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知识经济本质上是全球经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23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对下列客体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