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付款的最后期限

根据规定,申请商标的当事人和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商标局交费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局交费。

其中,国内业务出具《缴费通知书》,国际业务出具《商标国际注册缴费通知书》。

此外,商标局为2019 19年2月30日之前提交的申请设置了一个搭桥期,从2月30日到2月29日。

2019 19年2月30日前提交的申请,在过桥期间仍可通过银行汇款支付;截至2020年2月29日,2019 19年2月30日前提交的申请尚未缴费并被受理的,将发出缴费通知书,当事人和代理机构收到缴费通知书后缴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