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分辨真假茅台酒吗?卖假茅台酒怎么判刑?
2018 18年2月20日,被告人贾从他人处购买假冒注册商标的茅台酒15支,以每支2000元的价格出售给被告人安某,收受3万元。同日,被告人安某在贵阳某烟草酒店收到贾交付的上述假冒茅台酒,并以9000元/支的价格卖给连某,计135000元。因是熟人介绍,连某当时并未向安某支付酒款,第二天驾车返回南阳。2019 16 10月13某公司购买的假冒天妃茅台酒件发往郑州,在行驶经过南阳高速收费站时被公安机关查获。案发后,公安机关在贾的带领下,将其存放于桂阳仓库,并扣押假冒茅台酒13支,价值26000元。
2017前后,被告人贾从他人处购买假冒茅台酒,以2000元左右的价格卖给徐(另案处理)约60件,所得款项约120000元。
以上,被告人贾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获利约40400元。2065 438+09 10 10月26日,贾某家属主动上缴违法所得40400元。
法院判决
被告人贾、安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且销售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公诉机关指控其有罪,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贾某、安某均自愿认罪悔罪,贾某已上缴违法所得,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根据二被告人犯罪的情节、危害后果、悔罪表现以及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事实,依法可以适用缓刑。为了惩治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1.被告人贾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400元。
2.被告人安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