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大家祔葬墓石记翻译
余大家祔葬墓石记翻译如下:
明朝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农历七月初四,余大家安葬在钟山原野。
墓地西南方向,是宋文恪公的墓地;东北方向,是余公的墓地。这两座墓地相距五里,地势大致相当。余公墓前有一块石碑,上面写着:“明朝故监察御史余公之墓。”这块石碑是余大家的祖父所立,祖父亲自书写的。
余大家,是浙江杭州人。小时候丧父,非常孝顺母亲。长大后,娶了严氏为妻。生了两个儿子:长子叫道,次子叫达。还有三个女儿:长女嫁给了徐家,次女嫁给了王家,三女嫁给了陈家。
余大家原本家境贫寒,依靠勤劳节俭发家致富。经营商业,在江湖间往来。等到儿子长大成人,家道逐渐昌盛。然而余大家并不因此自高自大,始终以仁义为重,周济贫苦,不遗余力。他曾经捐款修建桥梁,以便利行路人;又施舍棺木,帮助贫困家庭。乡亲们都称赞他,称他为“仁义之士”。
余大家在担任县丞、县令、知州等职务时,口碑颇佳。为官清廉,不贪取一分一毫。处理政务认真勤勉,使监狱里没有冤情。百姓们都敬爱他,如同敬爱父母一般。他曾经说:“为官的人,应当以民为本,不能贪图私利。”这句话足以成为所有官员的警示。
余大家在临终之际,自知将死,对家人说:“我一生问心无愧,死而无憾。”随后沐浴更衣,端坐而逝。当时正是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农历七月初四,享年六十一岁。
余大家在安葬时,子孙们都遵循他的遗愿,以简朴为主。我深感余大家的恩德,因此作了这篇墓志铭,以示永远怀念。
全文如下:
大明嘉靖三十四年,岁次乙卯,七月初四日,余大家祔葬于钟山之原。
墓之西南,为宋文恪公之墓;东北,为余公之墓。二者皆相去五里,形势相等。余公墓前有碑,题曰:“明故监察御史余公之墓。”其碑为大父所立,大父实书之。
余大家者,浙江杭州人也。幼孤,事母至孝。长,娶严氏。生子二人:长曰道,次曰达。女三人:长适徐姓,次适王姓,次适陈姓。
家素贫,以勤俭起家。业商,往来于江湖间。及子成立,家道日盛。然余公不以此自骄,恒以仁义为务,周贫济困,不遗余力。尝捐金修筑桥梁,以便行路之人;又施棺木,以济贫困之家。乡里称之,曰:“仁义之士。”
余公历任县丞、县令、知州,所至有声。居官清廉,不妄取一钱。莅事精勤,狱无冤滞。民爱戴之,如父母。尝曰:“为官者,当以民为本,不可以贪图私利。”其言足以为百官之戒。
余公之终也,自知其将死,谓家人曰:“吾生平无愧于心,死无憾。”遂沐浴更衣,端坐而逝。其时正嘉靖三十四年七月初四日也。享年六十有一。
余大家祔葬,子孙皆遵其遗命,以俭葬为主。余深感余公之德,因作此石记,以志不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