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和商标许可有什么区别?

答:注册是注册商标所有人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按照自己的意志,将其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专用的法律行为。注册许可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授权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法律行为。注册商标转让特征:1。注册商标转让属于全部转让而非部分转让;2.注册商标转让后,受让方使用的商品(服务)不能超出原核准的使用范围;3.转让注册商标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双方提出书面申请,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并公告;4.法律法规未规定有偿和无偿转让性质的;5.注册商标的转让属于自由转让而非限制转让。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的特点是:1。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实质上是商标使用主体的延伸;2.在许可中,许可方和被许可方的权利和义务是明确的,即许可方应当监督被许可方的商品(或服务)质量,被许可方应当保证商品(或服务)质量。注册商标转让与使用许可的区别:1。注册商标的转让实质上是商标权主体的变更;许可实质上是商标使用主体的延伸。2.转让中,转让方不再享有商标权,也没有义务对受让方的商品(或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在使用许可中,许可人继续拥有商标权,并有义务监督被许可人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3.转让注册商标,应当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核准;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只需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报当地工商机关备案。4.在转让中,受让方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在许可方面,对被许可方的要求相对较宽。5.在转让中,转让方将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专用权、转让权、许可权和法律诉讼权全部转让给受让方;在使用许可中,被许可人只享有许可使用权。6.在转让过程中,受让人在遵守“”的前提下,可以自由决定商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期限;在许可中,许可方和被许可方* * *确定商标的许可期限。商标许可商标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