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项目策划书

总体目标: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改革试验区,?湖北农产品加工园?以此为契机,立足全市资源优势,发挥市场配置作用,建设特色明显、竞争力强、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完善的绿色食品加工园区;通过与知名企业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以市场化的方式完善食品产业园内的道路、给排水、路灯、绿化等基础设施;通过创新招商方式、搭建食品加工项目平台、优化发展环境、提升服务质量等有效措施,力争使园区规模以上食品加工企业达到35家,销售收入达到6543.8+00亿元以上。

销售收入目标:2015年,园区食品加工业销售收入达到10亿元以上。其中,粮油、果蔬食品加工业50亿元;畜禽、水产品(水产养殖)加工业35亿元;相关配套产业达到6543.8+0.5亿元。

龙头企业目标:引进6-10家国内知名绿色食品企业;培育5-8家具有省级和国家级食品品牌的本土企业。2015年,年销售收入超30亿元企业2家,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龙头企业8家,年销售收入超亿元企业20余家,1家龙头企业进入全国同行业100强。

基础设施建设目标:2013年,园区30平方公里范围内道路骨架基本完成,主干道绿化工程和LED路灯同步完成;新建道路和企业的给排水管网管理延伸到位;完成6万吨/日水厂扩建工程,实现企业用水全覆盖;新建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天然气站并投入使用;韩江工业园港区一期3个千吨级泊位建成投入使用;

七、产业发展的重点

(1)粮油及食品加工业

利用水稻、小麦、玉米、大豆、油菜、芝麻等丰富的农产品。在我市开展深加工,发展高科技绿色有机粮油产品,形成一批有基地、有规模、有产业、有产品、发展前景好的产业集群。同时延伸产业链,配合周边城市的食品产业。通过招商引资吸引一些有影响力的品牌。鼓励入驻项目区的食品企业获得国家绿色食品认证(A、AA级)。

(2)畜禽加工业

利用我市现有的特色畜禽品种:猪、鸭、鸡、兔、牛、羊等。肉类屠宰加工或深加工,重点发展肉类食品深加工。

(3)水果和蔬菜加工业

依托我市大力发展花菜、甜玉米、马铃薯、菊芋等特色产业,通过改进传统加工产品生产工艺,重点发展净菜、脱水蔬菜、鲜果汁等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发展食用菌,实现产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生产。

水产品加工业

依托优势水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高标准集约化鱼塘,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扩大名优新品种选育,提高水产品深加工能力,大力发展小龙虾、罗非鱼深加工,开发系列鱼产品、风味食品、速冻食品、保健方便产品等。,从而不断提高水产品的附加值。

(5)食品仓储物流业

利用现代物流手段和互联网,建立具有一定规模、设施齐全、设备先进的特色食品仓储、冷链物流、批发、配送和电子交易物流区。

八。促进投资的优惠政策

(一)企业落户优惠政策

1.工业标准厂房建设:针对投资规模小、成长期长的中小企业,园区以市场化方式运作,出资新建工业标准厂房,占地约150亩。入驻企业可以通过有限期租赁、先租后买、直接购买等多种方式取得项目土地使用权,并为其办理土地证。

2.项目用地优先供应:对在园区投资的项目,在签订投资合同、缴纳保证金后,园区优先为食品加工项目征地、清地上附着物表,并先行为其办理土地规划、许可等手续。

3.土地出让价格予以支持和奖励:食品加工项目优先使用本市用地指标,生产性用地实行出让价格?五个?、?六个?、?八个?标准。即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足3000万元的,实际土地出让价格为8万元/亩;如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30-100万元,实际土地出让价格为6万元/亩;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654.38+000万元以上的,实际土地出让价格为5万元/亩;特大型食品加工企业和国内500强企业可以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单独协商土地价格。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或者分年缴纳。对实际投资达到投资合同约定的投资强度和建设时限的企业,市财政将给予本项目土地出让金总额的10%作为支持和奖励资金。

4.优惠的行政费用。项目登记和报建收费严格按照天门工业园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最低标准执行。打包?充电。

5.特殊服务。园区内将开设专门的食品产业服务班,食品加工项目从入园开始实施?一站?全职代理?一条龙?服务。

6.其他优惠政策。入园项目享受现行政策范围内最低电价、水价优惠;享受《武汉城市圈市场主体一体化试行办法》和《武汉海关支持武汉?1+8?城市圈建设十二条措施等武汉城市圈成员独有的便利政策;对重点企业实行25天安静生产日制度。除公安、安全生产、消防、卫生防疫等部门处理的突发事件外,未经园区管委会批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企业进行检查;生产性企业可以从注册之日起加入中小企业信用协会。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规划、有一定自有资金的企业,由市担保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企业增长支持政策

7.特别支助基金。依靠?两型社会?综合改革示范项目配套资金、省级农产品加工园区专项配套资金,采取统筹考虑、合理使用的原则,对新增规模以上企业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优惠支持。省市两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贴息资金、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等。,主要支持选定的成长型企业和为其服务的机构;给予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专项扶持资金,用于食品加工、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品牌建设、产品推广和重大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

8.信贷和折扣支持。帮助中小食品企业降低购买农产品流动资金贷款门槛,提高授信额度;对发展潜力大、省级规划发展的新型食品加工产业项目给予50%贴息风险支持;对大型知名品牌企业的贷款,实行政府补贴,零负担担保。

9.税收优惠。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对农产品加工的相关税收扶持政策。帮助和引导企业充分利用优惠政策,按规定减免所得税。生产性企业和厂房租赁企业,经企业申请,政府批准,可从经营年度开始,在地方财政收入中安排专项资金,连续四年每年给予企业相当于市级实缴所得税总额的财政补贴;第五年至10年,给予企业相当于已缴纳所得税市级留成部分50%的财政补贴。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实施税收政策。对涉及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领域的食品企业,自投产之日起三年内其缴纳的增值税,由市财政按留成部分的30%给予补贴。

鼓励食品加工企业加大技术开发投入,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而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发费用的50%扣除;无形资产应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购买先进技术、发明和专利的费用应作为无形资产管理,在管理费用中分期摊销。一个纳税年度内,企业技术转让收入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0,基础匹配折扣。对国内500强有示范基地建设需求的资金密集型企业,园区商市政府落实相应示范基地面积,帮助企业培育原料基地。

11,企业就业保障。通过大力宣传,合理引导我市剩余劳动力转移,鼓励园区及周边地区农民工进入园区就业。政府将投入专项资金,根据不同企业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要求,积极开展农民工岗前职业技能培训,满足企业用工需求和质量。

12.支持企业扩张。经常有计划地组织入园企业参加国内外展览和销售活动,并对参展企业给予适当补贴。组织国际贸易专家,培训企业进出口业务和国际贸易实务,提高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

(3)专项资金激励政策

13,品牌基金奖励。市政府支持产业化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产业集群龙头企业和服务体系建设。市政府鼓励企业申报名牌产品和商标,产品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企业奖励40万元,获取哪个合适?中国名牌产品?企业奖励30万元,获取哪个合适?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单位奖励65438+万元。湖北省名牌产品?还是?湖北省著名商标?企业奖励5万元。建立鼓励企业上市的金融支持政策。上市企业在执行省政府《关于推进企业上市加强上市后备企业培育的意见》和《关于推进企业上市的意见》配套政策的基础上,市财政再给予50万元补助。

14,税收贡献奖励。对纳税额分别为1-2000万元、2000-5000万元、5000万元的企业,政府一次性奖励企业20万元、50万元、1万元;政府将对税收超过1亿元的项目给予更多优惠支持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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