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提取盈余公积。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资本公积,如何进行分录?
提取盈余公积:
年末扣除以前年度可弥补亏损后的余额,以本年净利润为基数。如果是正的,可以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提取;任何盈余准备金率都是自己决定的,可以提取,也可以不提取。如果提取的话,一般按5%提取。
会计分录:
借方: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何盈余储备
贷款: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储备
资本公积提取:
资本储备有许多细节,例如:
1,资本(或股本)溢价,反映企业实际收到的资本(或股本)金额大于注册资本;
明细一般在收到投资款时确认,年末不计提。
2、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反映企业向资本公积捐赠非现金资产的金额;
3、股权投资准备,反映企业对被投资单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接受资产捐赠等原因增加的资本公积,企业按持股比例增加,转入“其他资本公积”前形成的股权投资准备。采用权益法核算时,被投资单位资本公积中形成的权益性投资准备和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的部分也在本明细科目核算。
就是这部分一般资本公积需要在年末计提。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准备
贷款: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4.转入资金,反映企业收到国家拨给的技术改造和技术研究资金后,按规定转入资本公积的部分。
5.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反映的是企业接受外币资本投资所采用的汇率不同而导致的资本折算差额。
6.关联交易价差反映的是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形成的资本公积。
7.其他资本公积是指企业在上述资本公积之外形成的资本公积,以及从资本公积准备项目转入的金额。债务重组时,债权人免除的债务和不能支付的应付账款也在本明细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