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和商品名有什么区别?

区别如下:

1,成分相同,商品名不同的药品,通用名必须相同。

因为药品通用名是药典委员会根据《药品通用名命名原则》制定并报卫生部备案的药品法定名称,是我国同一成分或同一配方的药品通用名,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因此,上市流通的药品标签、说明书或包装上必须使用通用名称。其命名应当符合《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的规定,不得用于商标注册。

2.药品的通用名相同,药品的商品名可以不同。?

商品名是由药品生产企业确定并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产品名称。它是专有的,不能复制。在一个通用名称下,由于生产厂家不同,可能会有多个商品名称。如西药头孢哌酮钠,俗称头孢哌酮钠,商品名可为显康、头孢哌酮、头孢哌酮、头孢哌酮、头孢哌酮、头孢哌酮钠、头孢哌酮、头孢哌酮等。

扩展数据

一种药物通常由多家制造商生产。为了建立自己的品牌,许多药品制造商经常用独特的商品名注册自己的药品,以显示其与众不同。因此,同一种药物可以有多个商品名,比如对乙酰氨基酚复方制剂的商品名,如百福斋、泰诺、碧立通等。患者在使用药品时,无论商品名称是什么,都要识别通用名,即药品的法定名称,即国家标准规定的药品名称。

根据《商标法》规定,通用名不能注册为商标或商号,因此通用名可以帮助识别药物,避免药物重复使用。《药品管理法》和《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规定,药品包装或者药品说明书上应当标注药品通用名称。药品的商品名不得写通用名,其字体和颜色不得比通用名更加突出和显眼,其字体就单个字面积而言,不得大于通用名所用字体的一半?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药品商品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