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鲜配送有必要办理卫生许可证吗?

需要在肉制品单位申请生产许可证。

肉制品(腌制肉制品)。

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年版)一、获证产品范围及申请获证单位实行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肉制品,是指以鲜、冻畜禽肉为原料,经过选料、修整、腌制、调味、成型、腌制(或不腌制)、包装等工序制成的肉类加工食品。

肉制品有五个申请单位: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烟熏烧烤肉制品;熏制香肠和火腿制品;发酵肉制品。

腌腊肉制品的应用单位有咸肉、腊肉、风干肉、中式香肠、中式火腿、生腊肉、生香肠等。酱卤肉制品的应用单位包括白切肉、酱卤肉、肉饼、肉冻、油炸肉、肉干等。熏烤肉制品的应用单位包括熏烤肉、腊肉、熟腊肉等。熏制香肠和火腿制品的申请单位包括熏制香肠和熏制火腿;发酵肉制品的应用单元包括发酵香肠和发酵肉。

生产许可证中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肉制品名称和申请认证的单位,即肉制品(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烤肉制品、熏香肠火腿制品、发酵肉制品)。

肉制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号为0401。

二。基本生产工艺及关键控制环节申请单位名称基本生产工艺关键控制环节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腌腊肉制品的选择→调味→配料→腌制→灌装→干燥→烘烤→包装注:中国香肠和生香肠需要经过灌装工序。

1.原辅材料质量,2。加工过程中的温度控制。添加剂,4。产品包装储存中食品添加剂超标,产品氧化酸败污染→修整→配料→蒸煮→(炒制→干燥→)冷却→包装注意事项:散肉需要炸、揉、跳、挑。肉干需要烘干;肉饼、肉冻等。需要塑形。

炸肉需要一个油炸过程。

1.原材料的质量。添加剂,3。热处理温度和时间,4。食品添加剂超标以及产品包装和储运中的微生物污染。

选料→修整→配料→腌制→烟熏→冷却→包装1。原辅材料质量,2。添加剂,3。热处理温度和时间,4。过量的食品添加剂、苯并(a)芘以及产品包装和储存中的微生物污染。

选料→切边→配料→熟化→灌装(或成型)→烟熏→蒸煮→冷却→包装1。原辅材料质量,2。添加剂,3。热处理温度和时间,4。食品添加剂超标以及产品包装和储运中的微生物污染。

发酵肉制品的选择→修整→配料→腌制→灌装(或成型)→发酵→吊挂→包装1。原辅材料质量,2。添加剂,3。发酵温度和时间,4。食品添加剂超标以及产品包装和储运中的微生物污染。

三、必要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地。

工厂应有良好的给排水系统,不得有臭水沟、垃圾堆、坑厕或其他有碍卫生的地方。

车间的设计要满足从原材料进场到成品出厂的生产过程要求,避免交叉污染。

原辅材料和成品的存放场所必须分开设置。

车间的地面和墙壁应采用防水、防潮、耐洗、无毒的材料,地面应平整无大面积积水。明沟要保持清洁,排水沟要用网盖好,以防老鼠。

地板、墙壁、门、窗和天花板应无灰尘。

加工场所要有防蝇防虫设施,废弃物存放设施要便于清洗消毒,防止害虫滋生。

车间入口处应有与人数相适应的更衣室、手清洗消毒设施和工作靴(鞋)消毒池。

生产车间的厕所应设在车间外,均为冲水式,配有洗手消毒设施和除臭装置,其出入口不应正对车间大门,以避开通道,其排污管道应与车间排水管道分开。

原料冷库的温度应能保持原料肉冷冻,成品库的温度应满足产品的储存条件。

1.腊肉制品应有原料冷库、辅料仓库、原料解冻、选料、修整、配料、腌制车间、包装车间、成品仓库。

生产生香肠的企业也要有灌装(或成型)车间。

生产中式香肠的企业还应具备灌装(或成型)、烘干、烘焙车间。

生产中式火腿的企业也要有发酵和烘干车间。

2.酱卤肉制品、熏烤肉肉制品和熏香肠火腿制品应有原料冷库、辅料库、原料加工间(原料解冻、选料、调味、配料等。)、热加工间和熟料加工区(冷却间、包装车间和成品库等。).

加工车间的布局应避免生熟食品的交叉污染,热加工车间应为生熟食品加工区的分界线。热加工车间应有生料入口和熟料出口,分别通向生料加工区和熟料加工区。

生料加工区和熟料加工区应分别设置员工入口、更衣室和洗手消毒设施。

生产熏制香肠、火腿制品的企业,还应设有灌装(或成型)、揉捻或腌制间。

3.发酵肉制品应有原料冷库、辅料库、原料加工间(原料解冻、选料、修整、配料等。)、发酵间、吊挂间、包装车间及成品库等。

加工车间的布局应避免生熟食品的交叉污染,发酵间应为生熟食品加工区的分界线。发酵间应有生料入口和熟料出口,分别通向生料加工区和熟料加工区。

生料加工区和熟料加工区应分别设置员工入口、更衣室和洗手消毒设施。

(2)必要的生产设备。

车间应有温度控制设施,以满足不同加工程序的要求。

直接用于生产加工的设备、设施和器具应当采用无毒、无害、耐腐蚀、不生锈、易于清洗消毒、不易滋生微生物的材料制造。

应具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包装设备和运输工具。

1.腊肉产品应具备选料、修整、配料、腌制、包装等设备或设施。

腊肉的生产还应当有烘干、烘焙设备或者设施;生产生香肠还应当有灌装设备或者设施;生产中式香肠还应当具备灌装、烘干、烘焙设备或者设施;中国火腿生产还应具备发酵和干燥设备或设施。

2.酱卤肉产品应当具备选料、调味、配料、蒸煮、包装等设备或者设施。

肉松的制作还应具备油炸设备或设施;生产肉干还应当有焙烤设备或设施;生产肉饼和肉冻还应具备成型设备或设施;生产煎炸肉还应具备煎炸设备或设施。

3.烟熏烧烤肉制品应具备选料、修整、配料、腌制、烟熏、包装等设备或设施。

4.熏制香肠、火腿制品应具备选料、修整、配料、搅拌(或滚揉)、腌制、绞肉(或剁碎)、灌装(灌装或成型)、蒸煮、包装等设备或设施。

5.发酵肉制品应具备选料、修整、配料、腌制、发酵、吊挂、包装等设备或设施。

发酵香肠的生产还应具备搅拌(或滚揉)、绞肉(或剁碎)、灌装等设备或设施。

四。产品相关标准单位名称产品类别名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腊肉GB2730-2005腊肉制品卫生标准SB/ T10294-1998《腊肉》腊肉干腊肉香肠中国香肠。SB/T10003-1992广式香肠、SB/T10278-1997中式香肠、中国GB2730-2005腊肉制品卫生标准、GB18357-2001宣威火腿、GB19088-2003金华火腿SB/t 654333 肉末肉干)SB/ T10283-1997《腊肉》熟腊肉熏肠及火腿制品熏肠GB2726-2005《熟肉制品卫生标准》SB/T10279-1997《熏肠》、SB10251-2000火腿肠熏煮火腿SB/ T65438

上述标准不能覆盖的产品,可执行地方标准或备案后生效的企业标准。

动词 (verb的缩写)原辅材料相关要求畜禽肉须经兽医卫生检验检疫,并有合格证明。

猪肉一定要选择生猪屠宰企业的产品。

进口生肉必须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合格证明材料。

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不得使用未经屠宰的畜禽肉和非食用原料。

回收食品不得作为加工食品的原料。

如果使用的原辅材料是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产品。

建立原辅材料采购的详细记录并妥善保存。

6.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1)腌腊肉制品。

1.分析天平(0.1mg););2.干燥箱;3.分光光度计(生产中国火腿产品所需)。

(2)酱卤肉制品。

1.余额(0.1g);2.杀菌锅;3.微生物培养箱;4.无菌室或洁净工作台;5.生物显微镜;6.干燥炉(生产肉松和肉干制品所需);7.分析天平(0.1mg,肉松和肉干制品生产所需)。

(3)烟熏烧烤肉制品。

1.余额(0.1g);2.杀菌锅;3.微生物培养箱;4.无菌室或洁净工作台;5.生物显微镜;6.干燥箱;7.分析天平(0.1mg,制作腊肉制品所需)。

(4)熏制香肠和火腿制品。

1.余额(0.1g);2.杀菌锅;3.微生物培养箱;4.无菌室或洁净工作台;5.生物显微镜。

(5)发酵肉制品。

1.余额(0.1g);2.杀菌锅;3.微生物培养箱;4.无菌室或洁净工作台;5.生物显微镜;6.分析天平(0.1毫克)。

七。检验项目肉制品的认证检验、监督检验和出厂检验按照下表所列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

企业出厂检验项目标有“*”号的,企业应当每年检验两次。

(1)腌腊肉制品。

1.咸肉2。培根3。中国香肠4。中国火腿5。其他产品(2)酱卤肉制品。

1.白切肉、红烧肉、肉饼、肉冻、煎肉等产品。

2.松肉和肉干。

(3)烟熏烧烤肉制品。

(4)熏制香肠和火腿制品。

1.烟熏香肠。

2.熏煮火腿。

(5)发酵肉制品。

八、抽样方法根据企业申请取证的产品品种,在企业的成品仓库中,按种类(咸肉、腊肉、风干肉、中式香肠、中式火腿、生腊肉、生香肠、白切肉、红烧肉、肉饼、肉冻、油炸肉、肉干、熏烤肉、腊肉、熟腊肉。

样品必须是同一批次在保质期内的产品,取样基数不少于20公斤,每批样品数量为4公斤(不少于4包),分为2份,1为检验用,1为备查用。

样品确认无误后,抽样人员和被抽样单位应当在抽样单上签名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并加盖印章,由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和抽样日期。

九。其他要求(1)企业应当建立产品销售的详细记录,并妥善保存;(2)车间工作人员必须穿干净的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和口罩。工作帽要盖住所有的头发,工作服要定期清洗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