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商标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法律主观性:

作为省著名商标,要求使用商标3年以上,也就是说该商标从国家商标局授权之日算起。

申请认定省著名商标的条件如下:

1.该商标为中国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的住所在本省;

2、使用该商标的市场覆盖面和占有率居省内同行业前列;

3、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的销售额、利税或出口创汇等主要经济指标在省内同行业中名列前茅;

4.该商标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的认知度,能够关注该商标的广告宣传;

5.出口商品的商标应当在主要出口国的地区注册,使用该商标的商品销售量大或者销售区域广;

6.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达到国际标准或国内外先进标准,有明确的修理、更换、退货方式,消费者投诉率低;

7.从未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具有较强的商标自我保护意识和严格的商标使用管理制度;

8.没有其他违反商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简单来说,需要注册商标3年以上,达到一定的经济指标,对产品质量和信誉要求较高。它在这个省有很好的声誉。

法律客观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十四条

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认定为办理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a)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的使用期限;

(三)该商标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到保护的记录;

(5)使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商标注册审查和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应当遵守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十三条

规定要求权利的,商标局可以根据审查办案的需要,确定商标的驰名情况。

在处理商标争议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根据办案需要,对该商标的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在审理商标民事、行政案件中,当事人依照本法规定主张权利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需要,对驰名商标作出认定。

生产经营者不得在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在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使用“驰名商标”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