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中国申请商标需要哪些资料?
《商标法》第十八条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应当委托国家承认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第三款:商标法第十八条所称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是指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根据这些规定,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必须通过中国承认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事宜;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可以不通过代理机构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
广州吉瑞知识产权代理是经国家商标局注册的专业代理机构。
负责国内外商标注册申请和商标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