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438+万元欠款请律师的费用是多少,以后能给钱吗?
诉讼费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支付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日期出庭,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日期出庭,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下列案件不缴纳案件受理费:
1.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2、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3、不服、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上诉案件;
4.行政赔偿案件。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胜诉方自愿承担。
部分胜诉或者部分败诉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承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 * *当事人败诉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各当事人与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各自承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二审人民法院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人民法院诉讼费用办法》第五条(一)离婚案件每件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支付百分之一;
(二)侵犯姓名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一元至五十元;
(四)财产案件,根据有争议的价格或金额,按下列比例分配:
1,不足1000元,每件50元;
2、超过一千元至五万元的,按百分之四支付;
3、超过五万元至十万元的,按百分之三支付;
4、超过十万元至二十万元的,按百分之二缴纳;
5、超过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按百分之一点五缴纳;
6、超过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按百分之一计算;
7、超过一百万元的,按0.5%缴纳。
(五)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争议金额按照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支付。
(6)行政案件按以下标准支付:
1、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五元至三十元;
2、专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至四百元;
3、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三十元至一百元。争议金额按照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支付。
(七)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三十元至五十元。
(八)破产案件按照破产企业财产总值和财产案件收费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