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执行通知书
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是指法院在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时,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时,向协助执行的单位或者个人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不帮忙的话会被法院拘留罚款。
(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阻碍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
(二)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有关单位拒绝协助查询、查封、冻结、转移、变更财产的;
(三)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押被执行人收入的。
(四)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
可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给予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扩展数据:
协助执行通知书对不愿意自动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约定义务的当事人,人民法院应当发出通知书。
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其财产、扣押、提取被执行人的储蓄存款或者劳动收入等强制措施,并请求有关单位协助执行。
它处理的是被执行人故意推诿、拒绝或者妨碍执行,并根据妨害民事诉讼的规定负有协助义务的行为。
书面主要填写被执行人和被执行项目,确定已决定扣押或提取的劳务收入。
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必要的生活费应当保留。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协助执行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