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栓需要复试吗?不需要复试有什么依据吗?

根据GB5097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第12.2.3条,进场检验规定如下:

1室外消火栓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室外消火栓通用技术条件》GB4452的性能和质量要求;

2室内消火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消火栓》GB3445的性能和质量要求;

3消防水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衬里消防水带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B6246的性能和质量要求;

4.消防水枪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水枪》GB8181的性能和质量要求;

5消防栓、消防水龙带、消防水龙带的商标、出厂标志应齐全;

6消火栓、消防水带、消防水枪的型号、规格等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7消火栓外观应无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铸件表面不得有伤痕、毛刺、裂纹和缩孔等缺陷;铸铁阀体外侧刷红色漆,内侧刷防锈漆,手轮刷黑色漆;外部漆膜应光滑、平整、色泽均匀,无气泡、流痕、皱纹等缺陷,无明显磕碰和划痕。

8消火栓螺纹密封面应无伤痕、毛刺、缺丝或断丝现象;

9消火栓的螺纹出水口和快速连接扣应无缺陷和机械损伤,并符合使用功能要求;

10消火栓阀杆升降或开启应平稳灵活,不应有卡涩和松动现象;

11旋转式消火栓内部结构应合理,转动部件应为铜制或不锈钢制,转动可靠,无卡涩和漏水现象;

12减压稳压消火栓应可靠,无堵塞;

13活动部件转动灵活,材料耐腐蚀,不得卡死或跳闸;

14消火栓固定接口应进行密封性能试验,以不渗漏、无损坏为合格。测试数量应为每批的1%,但不得少于5个。应以1.6MPa缓慢均匀升压,保压2min。当两个或两个以上消防栓不合格时,该批消防栓不应使用。当仅有1件不合格时,应随机抽取2%,但不少于10件,重新进行密封性能试验;当仍有不合格时,该批消防栓不得使用;

15消防水带的织物层应编织均匀,表面整齐;不应有双经跳、双经断、纬跳和划痕,衬里(或覆盖层)厚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平整,无褶皱或其他缺陷;

16消防水枪外观质量应符合本条第4款的有关规定,消防水枪进出口口径应符合设计要求;

17消火栓箱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火栓箱》GB14561的性能和质量要求;

18消防水带卷盘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消防水带卷盘》GB15090的性能和质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