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改革和焚书坑儒的区别
但在司马迁写的《史记》中,却是另一种说法,“至秦末,六艺缺。”
所以评价秦始皇的“焚书坑儒”,还得从“焚书”和“坑儒”两个方面来解释。这两件事不是一回事。
李四主持焚书。根据秦始皇的记载,我让史官把它烧掉了。敢有诗,敢有书,敢有世界上几百种语言而不做博士官的人,会小心翼翼地保存,烧掉。一些敢于谈诗谈书的人抛弃了市场。把过去看做不是现在的一家人。那些当官的见了不提,都是一样的罪。接下来30天不烧,就是一座城了。不去者,医卜种树之书。想学法律,就以官为师。
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得出几个信息。第一个是书被烧了。第二个是书不是随机烧的,而是有选择的烧。第三个是它们没有被完全烧毁。
比如史书中,秦始皇烧掉了除了季芹以外的书,也就是说,从此以后所有的史书都是以秦国史馆所记载的为准,其他的都不算在内。
对于那些有实用价值的书,秦朝并没有禁止,比如医术占卜、植树之类的书。想学习法律法规,可以向国家公务员学习。
秦始皇这么做的目的其实是为了更好的统一全国人民的思想。虽然从我们现在的角度来看,秦始皇的做法有孤陋寡闻之嫌,禁锢了学术思维。
不过从当时的环境来看,似乎也没有更好的办法。更重要的是,当时的儒生学者往往动不动就批判秦始皇,甚至到处批判秦朝,这是安定团结统一全国的行为。
以焚书原因为例。焚书的起因是对郡县制和分封制国策的讨论。秦刚统一六国的时候,秦始皇曾经请大家喝酒。这时,一个叫周的大臣出来说,秦始皇统一六国,设郡县,取消分封制。
当周陈清向秦始皇磕头时,秦始皇自然非常高兴。况且招待他的大臣说点开心的话也是正常的。这时,一个叫春的大夫站出来批评周的阿谀奉承,他的目的是批评郡县制,说服秦始皇恢复三代分封制。
淳于越真的是为了秦朝的长治久安吗?我不这么认为。封建制和郡县制有一个很大的区别,就是各地都有统一的国家管理,贵族基本上失去了特权。像春这样的人在当时属于“学者”阶层。“秀才”阶层虽然不是很高,比不上侯、王,但也有自己的小封地。在郡县制的国策下,这些“士”是没有特权的,所以,说到底,是为了自己的考虑。
在这种情况下,淳于越说:“能长久而不吸取过去教训者,不闻其声!”这句话其实反映了当时儒生的一个观点。
但他忘了,秦国之所以能统一六国,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变”。没有商鞅变法,秦国能强大吗?
通过淳于越和这些人的谈话,秦始皇和李四也意识到这些学者已经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在他们看来,是那些意识形态书籍造成了社会的不稳定。所以,只有摆脱这些书,才能达到统一人们思想的目的。
从当时的情况来看,烧书似乎真的能达到这种效果。
坑儒一直是有争议的。据史书记载,秦始皇杀的是术士,不是儒生。
众所周知,秦始皇晚年擅长长生不老,希望找到长生不老药。这时,那些魔术师看到了希望,认为可以从中发大财,于是出现了最早的侯生和吕生。
两人假装在秦始皇面前大谈自己的技艺和长生不老的秘诀,令秦始皇神魂颠倒。他们立刻给了这两个人很多钱,让他们想办法得到长生不老药。
拿到钱后,他们又假装出海,结果可想而知。当然,他们空手而归。但秦始皇对长生不老药念念不忘,经常询问进度。
知道不可能永远瞒着秦始皇,两人马上准备逃跑,还到处说秦始皇刚愎自用,暴君之类的话。
当秦始皇知道这两个人跑了,没有用钱做任何事情的时候,就到处说自己的坏话。他立刻勃然大怒,逮捕了还在咸阳享受重祭的方士。最后,超过460人被奸杀。
这就是著名的“坑术士”事件,那么为什么后来“坑术士”变成了“坑儒”?西汉的历史学家恐怕是从傅肃的一句话中得出了这个结果。
当傅肃得知秦始皇要坑害术士时,傅向秦始皇求情,并说“全体学生诵法孔子”。孔子是儒家的鼻祖,后人想当然地认为这句话坑害了儒生。
结论秦始皇虽然统一了天下,但人们的思想并没有真正统一。国家要实现长治久安,思想和舆论尤为重要。
当时六国的反对势力和文人对秦国的统治恨之入骨,原因就是因为剥夺了他们贵族阶级的特权。
要打击这些反对势力,就要赢得民心,但当时的民心大多掌握在这些人手里。于是,秦始皇和李斯用“焚书坑儒”的方式打击这些人,以增强老百姓对政府的信任。
我认为这主要有两个原因。一个是秦二世之死,时间太短。其次,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儒家思想占据了社会的主导地位,他们不遗余力地抹黑秦始皇和秦自然。毕竟秦用的是法家,跟儒家很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