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商标无效的理由是什么?

宣告商标无效的原因有两种,具体如下:1。有绝对理由的注册商标,如果不具备可视性、显著性和合法性,可以被宣告无效。此外,“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也是商标无效的一个原因。2.相对原因构成商标权相对无效是因为商标权与在先取得的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益相冲突。主要包括:因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而无效;因侵犯他人驰名商标权利而无效;因他人未注册商标而无效;因违反代理或代表规定而无效。《商标法》第四十四条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局决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时,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在限期内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裁定维持该注册商标或者宣告其无效,并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综上所述,商标不仅是自己在权威机构注册,而且没有后顾之忧,因为商标是给大众看的,是用来区分产品的。这不仅仅是公司利益的问题,完全有可能涉及到其他公司的商标利益。只要有冲突,就可能被宣布无效,但一旦违反法律,就一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