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的主要来源是什么?

经济犯罪是指在社会经济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领域,为谋取非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行政法规,直接危害国家经济管理活动,依照我国刑法应予惩处的行为。经济犯罪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另一种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此外,我国刑法分则其他各章规定的一些侵犯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犯罪,如制造、销售假药罪、贩卖毒品罪、受贿罪等,也属于经济犯罪的范畴。经济犯罪一般有177个罪名。经济犯罪:贪污、贿赂、行贿、挪用公款、挪用资金、职务侵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经营、逃避注册资本、信用证诈骗、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走私普通商品、虚假广告、侵犯商业秘密、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非法出售发票、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在经济往来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罪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罪论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