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一个商标需要什么程序?

法律分析: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部分指定商品,应提交以下文件:

1.注销申请;

2.直接办理的,应附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应附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商标代理委托书;

4.交回原商标注册证;不能退回的,应当说明理由;

5.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的,应当由代理人办理申请手续,但需要其他注册人的书面授权。

(二)注销申请的审查

1.申请表完整、合规;

2.申请人的名称与在商标局档案中登记的注册人的名称相同;

3.名称不一致的,应当附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4.申请注销的商标是有效的注册商标;

5.申请部分取消的,申请表中填写的取消商品/服务与注册时指定使用的商品/服务一致。

二、商标注销有哪些注意事项?

1.申请人的姓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必须填写清楚、准确,便于联系。

2.撤销注册商标的申请人必须是该注册商标的注册人。

3.注销注册商标不需要支付费用。

4、不能上缴的,应说明原因。

5.注册人名称发生变更的,申请注销时应提供工商登记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6.申请人需要受理通知书的,应当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申请受理处出具受理通知书。

7.申请经审查被退回补正的,申请人应当按照补正通知书的规定进行补正,补正后将原申请退回商标注册大厅或者邮寄至商标局。

8.注册商标的注销申请被核准后,应当向申请人发出注销注册通知书,并予以公告;申请部分注销的,补发商标注册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六条期满,当事人对商标局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复审决定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商标局的决定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或者裁定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