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如何处理头头蚕猴侵权案?

确实是侵权,需要打官司。具体结果有待公布。

所有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的行为都是商标侵权2。根据《商标法》第52条,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变更其注册商标,并将商标变更后的商品再次投放市场。这种行为理论上也叫‘反向打假’。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结合《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够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向供货方说明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这种形式的商标侵权需要销售者的主观认识。

4.伪造或者擅自制造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销售伪造或者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需要注意的是,这种侵权是商标识别的侵权,包括‘制造’和‘销售’。

5.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包括:

1.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的名称和装潢,误导公众;

2.故意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

3.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或者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的显著位置使用,容易误导相关公众;4.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通过该域名开展与商品交易相关的电子商务活动,容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

昆玉公司是否侵犯弗兰克公司对涉案艺术作品的复制权。弗兰克公司主张,昆玉公司制作了被控侵权产品,侵犯了弗兰克公司复制涉案艺术品的权利。

经审查,结合一审查明的事实,本院不予采信。原因如下:

1.虽然昆玉公司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显示其具有相应的生产资质和生产能力,且涉案网店在网页上宣传其为生产者,但涉案网页上关于生产的宣传并未直接指向被控侵权产品。2.被诉侵权产品和外包装均未显示生产厂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