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名命名需要注意什么?
关于商标命名的注意事项分为以下两点。
一、未被注册为商标的情况:
1.只有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和型号;
2.直接标明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数量等特征的;
3.其他缺乏显著特征,但使用后获得显著特征并易于识别的,可以注册为商标;
4.禁止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的驰名商标;
二、不得用作商标:
1,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与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的特定地名或者标志性建筑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与外国的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批准的除外;
3.与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认可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和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除非经过授权;
5、与“红十字”、“红新月”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带有民族歧视;
7.夸大宣传和欺骗性;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9.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熟知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但是,该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是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一部分的除外;使用地名的注册商标继续有效;一个商标名称的好坏会给企业带来不同的效果。一个好的商标可以帮助企业更好的发展,在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可以说,拥有一个好的商标是成功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