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表示一个作曲家的作品数量时,为什么要有K和OP?两者有什么区别?
古典音乐作品编号标记解读我们经常看到一些古典音乐作品的名字后面都是由字母和数字组成的数字,比如op37、kv525、RV4、D112等。这些标签是什么意思,从哪里来,有什么作用?最常见的符号是op或opus,在拉丁语中是“工作”的意思。它可能起源于17世纪早期。出版乐谱的出版商在上面做了标记,以区分同一作曲家的不同作品。这是OP..Op符号通常按照同一作曲家发表作品的顺序由小到大编号,但这不是绝对的。但是,op标记也有问题。比如很多作曲家的作品都是由不同的出版社出版的,不同的出版社当时有不同的op序列号。所以,会有一部作品在一个出版社被标注为op3,在另一个出版社被标注为op8,甚至在第三个出版社被标注为op6,这显然会造成混淆。近两百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对前人的音乐作品进行了研究。对这些学者来说,研究这些作曲家的作品,并列出他们所有的作品是非常重要的。因为op标记有时会造成混乱,或者研究者在研究过程中发现新的作品,或者有些作品没有op标记还没有正式出版,所以对所有的作品重新编号是这些学者的另一项工作。于是就产生了BWV、D这样的数字,往往是提出新著作的学者名字的代表字母。以下是作曲家作品中常用的一些符号:作品符号/适用作曲家AV——理查·施特劳斯·理查·施特劳斯B——德沃夏克·德·沃扎克BB——巴托克·巴托克·BWV——j . s .巴赫D——舒伯特·舒伯特F——维瓦尔第·韦瓦里H——霍尔斯特·霍斯特·HWV——汉德尔·汉德尔·汉德尔。k——莫扎特莫扎特KV——莫扎特莫扎特L——德彪西德彪西M——维瓦尔第Op——大部分作曲家p——维瓦尔第vej var R——维瓦尔第vej var RV——维瓦尔第Vejvar S——J.S .巴赫(与BWV)。s——李斯特Liszt Sz——巴托克巴托克WWV——瓦格纳瓦格纳Z——珀塞尔帕肖音乐作品编号是标记作曲家作品顺序的数字。用op标记(opus的简称)比如第一部作品标记为op . 1(1号)。如果一部作品包含几段音乐,使用半音阶。($ NUMBER的缩写)。如op.1,no.2或op.1b,表示第一部作品的第二部。作曲家去世后发表的作品称为“遗作”,并以遗作或遗作标记。音乐作品数量一般来自三种人:1,作曲家本人;2.出版商;3.音乐家。一般认为,意大利作曲家班奇耶里是第一个给作品编号的人。18世纪初的欧洲,作曲家一般不会给自己的作品编号。这时,出版商通常从方便的角度给他们的作品编号。这个数字不能真实反映作文完成的顺序。贝多芬是第一个对作品进行系统编号的作曲家。时至今日,他的重要著作的编号都出自他本人之手,但仍有疏漏之处。近代一些音乐家对重要作曲家的作品进行了系统的编号,以利于后人研究他们的作品。没有系统编号的也重新编号并用特定的标记标出。J.S .巴赫作品编号由德国音乐家w . Schmied(1901-1973)编制,以BWV(德语Bach-Werke-Verzeichnis的缩写,意为“巴赫作品编号”)为标志,65438+。徐慈的作品编号是由斯皮塔等人编的,以SWV为标志(德语是史高斯-Werke-Verzeichnis的简称,意为“徐慈的作品编号”)。斯卡拉蒂的作品由意大利钢琴家亚历山德罗·隆戈(1864-1945)、美国古典钢琴家柯克帕特里克(1911-)和意大利音乐家乔治·佩斯特利(6544)作曲。莫扎特作品的序号是由卡尔歇尔编的,用k .或k . v .(Kochel-Verzeichnis的简称,意为“卡尔歇尔数”)标注,从1862开始使用,1937年由a .爱因斯坦修订,用K3标注,后由瑞士音乐家弗朗兹·格格笑标注。贝多芬有缺号的作品会被后人补上,主要标上Woo(Werkohne Opus Zahl的缩写,意为“未编号的作品”)。舒伯特的作品被奥地利音乐家奥托·埃里希·多伊奇(1883-1967)重新编号,并标上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