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上海中小企业市场开拓资金申报怎么没有通知
各相关区县(自治县):
为进一步做好2014年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小开资金额度已分配,较上年有所增长,请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企[2010]492号)的要求,请于2014年10月31日前,抓紧做好项目申报、审核工作。为便于开展工作,请未报送2013年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总结的江北区、南岸区、北部新区、铜梁县、巫溪县、石柱县6个区县,尽快报送资金总结。
二、2014年重庆支持方向:国际市场考察(原则上要求企业有出口实绩)、国(境)外展览会参展、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专利注册、国(境)外发布产品广告和商标注册、培训与研讨会、国际市场宣传推介、国际电子商务建设(原则上要求企业有出口实绩,建网站最高支持1万)等。
三、为便于资金管理,按照市财政局资金拨付的相关要求,请将项目初审金额精确到千元。
四、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2014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财企[2014]58号)文件的要求,2013年,已参加中央项目组织单位组织的境外经济贸易展览会的中小企业,调整为向当地商务和财政部门提出资金申请,并在“项目小结”栏注明什么时间参加的中央××项目,申报材料还需提供参加中央团组的证明材料,以及审批机关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