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名称被诉侵权怎么办?
法律分析:1。有《商标法》所列行为之一,侵犯商标专用权,引起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2.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争议。
3、向人民法院起诉,按法定程序办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可以并处罚款。
4.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侵权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应当事人的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金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六十一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六十二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已经掌握的涉嫌侵权的证据或者举报,在查处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要求有关方面调查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有关的情况;(二)查阅、复制当事人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及其他相关资料;(三)对当事人涉嫌从事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活动的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四)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有证据证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可以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和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在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过程中,发生商标权属争议或者权利人同时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中止案件查处。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或者终止案件调查处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