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假机油案判了几年?
1.广州增城警方在“飓风2019”专项行动中,打掉一个制售假冒注册商标机油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5名,查扣机器43台,缴获大量各种假冒知名品牌的机油成品及空机油瓶、标签、纸箱,涉案金额6543.8+0.2亿元。
2月和5月,增城警方发现中新镇存在制售假冒机油窝点的情况。就在增城警方调查情况时,公安部调取了一条关于制假的线索,线索指向中新镇。增城警方通过对前期制假信息和公安部移交线索的分析,决定将相关线索进行合并侦查。鉴于案情重大,增城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工作。
3.经过侦查,警方发现中新镇某村的小作坊有重大作案嫌疑。车间的门窗白天紧闭,但机器的轰鸣声不时传来。办案民警通过调查发现,这个看起来有点寒酸的小作坊,其实有很多干坤。车间里有大量各种品牌的油瓶,车间附近有四个专门存放空油瓶的仓库。随着调查的深入,专案组了解到,小作坊只是制假团伙的窝点之一,还有很多窝点分布在周边几个村子,负责印刷、贴标、灌装。掌握这一情况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扩大线路。7月底,他们终于摸清了制假团伙成员的基本情况和各个窝点的作案规律。至此,一个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机油的团伙浮出水面。
相关法律:根据《刑法》第140条至第150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处15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本罪的量刑以销售金额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