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三树漆装饰产品经销合同,华润漆装饰产品经销合同。

产品分销合同

甲方:

乙方:

鉴于,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上述产品的区域经销商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定义

一.产品

本协议中的术语“产品”是指一系列产品。

第二,地区

本协议中提及的“区域”是指双方书面约定的其他区域。

三。商标和专有名称

本协议中提及的“商标”和“专有名称”分别指_ _ _ _(商标全称和专有名称)。指定产品的中文名称:。(暂定名,乙方很可能会在该产品的整体CI策划中给它一个全新的方案)

第二条:分销权

甲方在此授予乙方以商标和专有名称在区域内向客户独家经销产品的权利。

第3条:专有权

一、交易

甲方不得将产品销售、转让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该地域内乙方以外的任何个人、公司或其他主体。

第二,委员会

甲方不得委托乙方以外的其他个人、公司或其他实体作为其经销商进口和销售产品。

第三,询价和购买

当甲方收到任何客户对经销区域内产品的询价时,应将其移交给乙方..

四。再进口

甲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他人在经销区域内销售产品,不得将产品销售给甲方知道或有理由相信有意在经销区域内进口或销售产品的第三方。

第4条:价格和条件

一.价格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价格和条件应由甲、乙双方随时协商。该价格和条件的确定应考虑到正常的贸易惯例和频繁的市场竞争,以便双方都能从销售中获得可观的利润。

2.甲方给乙方一个相对稳定的市场价格,如果有变动也是每年年初发布的年度价目表。

3.如有价格变动,甲方应在价格和折扣变动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在改价期前签订的所有合同都要保价,按正常交货期交货。

4.乙方享受的代理折扣由双方另行协商,但甲方应保证乙方获得不低于_ _的折扣。

第二,单独的合同

双方应就每次特定的产品采购签订单独的合同。

三。最惠条款

甲方声明,本协议中的所有条款都是目前甲方给予经销商和制造商的最优惠条款。如果甲方将来向任何其他经销商或制造商销售产品时提供比本协议更优惠的条件,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并将这一更优惠的条件提供给乙方..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

甲方同意承担以下义务:

1.承诺并保证作为产品的中国总代理完全有资格与乙方签订本协议..

2.自费提供样品和所有可用的广告材料。

3.提供当前国内价格表,并及时通知乙方价格表的任何预期变化。

4.甲方将免费向乙方提供一定数量的产品信息。如有需要,乙方可应甲方要求提供大量材料。

5.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最新行业动态信息,并经常提供有利于推广产品的意见,以便乙方采取多样化的营销策略和销售方式。

6.甲方将为乙方的工程师提供全面的技术培训和充分的技术支持。

7.因乙方销售的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或免费更换。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

1.为了在区域内推销产品和服务客户,乙方应自费提供和维持一个具有经营能力的机构,并利用区域内的各种销售机会,尽一切努力实现甲方设定的销售目标。

2.乙方应根据需要在“区域”发展区域代理和经销商,乙方应独立负责合同的签订和管理。

3.乙方将配备足够的销售工程师和技术工程师,以满足市场销售的需要,他们将充分了解。

系列产品的特点和用途,并能承担培训、现场测试服务和操作演示等任务。

4.向甲方提供一份“产品”销售的详细报告,以及尽可能多的有关“区域”内各种销售机会和竞争对手销售活动的信息。

5.乙方应尊重和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并保证不复制甲方销售的任何产品用于商业目的。

第7条:双方的关系

根据本协议建立的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关系仅是本协议有效期内的卖方与买方之间的关系。任何一方都无权代表第三方或以第三方的名义签订合同。本协议不产生代理权。任何一方以对方的名义或以对方代理人的名义行事,使对方遭受损失的,造成损失的一方应使受害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双方没有也无意在雇主和雇员之间建立任何代理、合伙、合资企业或关系。

第八条:使用甲方名称等

一.特许权

乙方可出于商业目的使用“商标”和“商品名称”或其缩写或变体,并可将自己视为该区域内“产品”的经销商。

第二,注册

如果乙方要求,甲方应自费负责在区域内申请、正式注册和维持“商标”和“专有名称”的有效性。

第9条:期限和终止

本协议将于_ _ _ _ _ _ _ _ _ _年_ _ _月_ _ _日生效

1,如果任何一方实质上违反本协议,另一方可以书面通知另一方,描述该违约行为,并说明除非另一方根据本节的规定纠正该违约行为,否则另一方将根据本节的规定终止本协议。如果通知发出后90天内未得到纠正,本协议应根据这一事实在上述90天期限结束时立即终止,或

2.如果任何一方根据破产法或债务人救济法提出或同意提出破产申请或其他救济申请,或被裁定破产、解散或清算,或向债权人进行任何转让,或向另一方任命工业管理人或类似人员,在上述任何情况下,另一方可随时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或

3.如果发生本协议规定的任何不可抗力,一方在_ _天期满后不能履行其义务,另一方可在任何时候通过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

第10条:终止的效力

本协议终止前双方之间已发生但尚未清偿的任何债务,或本协议终止前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害赔偿请求,不受本协议终止的影响。

第11条:担保

一.标准

甲方向乙方保证所有“产品”符合该地区的标准。可以出售并且适合于销售目的。甲方还保证“产品”在原材料和制造工艺方面符合质量标准。

第二,避免损失

如果产品被指控质量低劣,或因侵犯专利或商标,或因在经销地区销售或使用产品而引起的任何其他类似责任,甲方应保护乙方免受损失。

第三,质量

如果乙方发现任何“产品”质量低劣并告知甲方,甲方应立即按照乙方提出的要求更换或赔偿乙方,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不应丧失对上述交换或赔偿造成的损害进行索赔的权利。

第12条:一般规定

一、不可抗力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一方遇到超出其控制的原因,直接或间接导致任何延迟或不能履行本协议和/或个别合同的部分或全部条款,则可在此范围内免除其责任。此类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洪水、火灾、海啸、地震、意外事故或机械故障、自然灾害、战争、封锁、禁运、劫持、战争威胁、战况、扣押、暴动、动员、暴动、非暴力暴动、革命、制裁、抢劫、罢工、劳资纠纷、工业干扰、电力供应不足、缺乏正常交通工具、金融。如果任何一方或双方因立法或政府行政命令而丧失了本协议项下的利益,双方应重新审查本协议的条款,以恢复任何一方或双方在本协议项下已获得的相同的相应地位。

受影响的一方应以合理的速度向另一方发出不可抗力的书面通知。

第二,转让

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本协议或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未经另一方事先明确书面同意,任何转让均无效。

第三,商业秘密

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在本协议期限内或到期后_ _内向任何个人、公司或企业披露任何有关另一方业务运作或市场的消息或信息,无论是否与另一方竞争。

四。通知;注意

根据本协议规定发出的任何通知应以中文和英文书写,并通过预付挂号航空邮件发送至上述地址或本协议任何一方根据本节规定可能送达的其他地址。任何此类通知应被视为在邮寄日期后的第_ _个工作日送达。但是,该通知的正式邮寄证明应被视为该通知送达的充分证明。

动词 (verb的缩写)适用法律和贸易条款

本协议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和履行受中国法律管辖。本协议中的贸易条款应以最新修订条款的规定和解释为准。

不及物动词仲裁

由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或违反本协议的所有其他争议或异议应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应被视为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七。可分性

本协议中的条款应被视为可分离的,本协议中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

八。保留权利

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未能坚持要求另一方执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条款或放弃在未来坚持要求另一方执行该条款的权利。

九。其他协议

本协议包括双方就本协议标的达成的所有协议和谅解,并取代双方在此前就本协议标的进行的任何性质的书面或口头讨论中达成的所有协议和谅解。除本协议明确规定的以外,关于本协议标的的任何其他条件、定义、保证或声明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正、修改、替换或变更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与本协议明确相关,并由双方正式授权的人员或代表签字。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正式授权人员或代表于本协议日期签署,特此证明。

甲方: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