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茶产品名称是否等同侵权?
法律分析:他人的商标名称已经成为相应产品的通用名称和特有名称;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已经成为商品的通用或者特有名称,不再具有显著性,商标法中也规定了可以申请宣告注册商标无效。这种情况下,不存在侵权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侵权人因维护他人民事权益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或者侵权人逃避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赔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的侵权责任。
第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