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加工有哪些程序?

所需手续:食品加工厂需要申请区卫生局核发的《食品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许可证》,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业务受理窗口申请卫生许可证,并提交相关材料。然后在收到卫生许可证申请后到卫生局业务受理窗口申请注册,行政服务中心将相关材料移交监管办监督管理科,监管办受理并审核材料,给予是否受理补正申请的答复。卫生局受理申请后,组织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和健康知识培训。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卫生标准的卫生要求,指派2名以上卫生监督员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按要求进行现场卫生审查,提出审核意见。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符合要求的,报区卫生局审批,发给卫生许可证。

第一,贴牌生产首先要有商标,然后找有资质的企业,签订合同委托生产。带有QS的产品需在技术监督局备案。许可是合法的,不违法。贴牌生产是指一家厂商根据另一家厂商的要求生产产品和产品配件。也叫贴牌或授权贴牌。它可以代表外包加工和分包加工。OEM的性质属于合同法上的纯加工合同。

二、食品加工备案应提供以下材料:

1,委托加工备案申请;

2.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应在有效期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经营范围应涵盖申请委托加工的产品。营业执照应加盖企业公章);

3.委托加工合同和公证书的公证复印件。(公证可在任何一方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

受委托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委托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条委托人可以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特定事务,也可以委托受托人处理全部一般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