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评审委员会有哪些权利和权力??

商标评审委员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设立的负责商标评审(商标争议)工作的专门行政执法机构,依法对商标评审事项行使裁决权;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商标评审委员会主要负责审理商标争议案件,主要包括: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审查;对商标局异议裁定的复审;对商标局不予撤销注册商标的复审;对商标局拒绝撤销注册不当商标的再审查;注册商标争议;撤销被认为注册不当的商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商标评审事项。

商标评审委员会主要以书面形式审理案件,也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