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写驳回上诉通知书

驳回申诉通知书是人民法院回应申诉人申诉而作出的非正式法律文书。经审查,认为原判正确,上诉不合理。是申诉复查结果的重要体现,也是判断复查质量的依据。它虽然不同于法院的调解书和判决书,但也是人民法院诉讼活动的静态反映和最终载体,应当反映法院对申诉复查案件的答复的形成过程。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充分阐述驳回上诉的理由,让当事人留在法庭上,服从判决,从而体现复查工作的公开、公正、合法。写驳回上诉通知书对于减少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树立法律尊严非常重要。在工作实践中,由于各种历史和现实原因,《驳回申诉通知书》的质量与自身的内在要求和人民的希望仍有较大差距,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对当事人申诉理由的概括过于简单、抽象,不能准确、全面地反映申诉请求,导致通知书有失偏颇;第二,推理不充分。拒绝一定要有理由,拒绝的理由是通知书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有些通知书没有说服力;第三,内容脱节,逻辑性差。很多通知只陈述事实、列举证据,法律适用简单、加法,没有体现证据、事实、法律之间的逻辑关系,缺乏证据与事实之间的论证,缺乏事实与法律适用之间的法律分析;第四,审核流程不解释。如果审查时举行了听证,双方当事人提供了哪些证据,合议庭证明了哪些证据;它未能全面反映审查工作的全貌。驳回上诉通知书如果没有在开庭时对举证、质证、认证的过程进行论证、说理、反映,当事人就不明白为什么要维持原判,为什么上诉不合理,这样驳回的依据是什么。这不仅会使当事人对驳回结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产生怀疑,还会成为当事人再次上诉的新理由,不断上访纠缠诉讼,扰乱审判秩序,浪费审判资源。一、紧扣投诉原因,突出通知的针对性。所谓“紧扣投诉理由”,就是要客观、完整地概括投诉理由,不遗漏、不篡改,突出重点,为阐述驳回理由做铺垫,不抄袭投诉内容。应当结合起诉状以及申诉人在听证会上的陈述和申辩进行全面总结。所谓针对性,即申诉案件的审查,一般只审查申诉理由所涉及的案件事实,即掌握当事人申诉的事实和法律问题。当事人未提出请求的,一般不予审查,做到不提及无关的事实、证据和理由,相关的事实、证据和理由应当详细、适当。案件不服原判决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没有新的证据或者虽有新的证据,但不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不服提起上诉的,应当牢牢把握申诉人是否有足够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否则应当通知驳回其上诉。总之,要紧紧围绕当事人申诉的理由陈述案件的基本事实,重点对争议事实进行证据分析和认定,正确说明驳回上诉的理由。第二,充分论证,讲道理,强化通知的合理性。讲道理就是讲道理,没有讲道理的裁决不能被接受为裁决。不讲道理的裁决,是说服不了人的。说理也是整个通知的核心内容,也是制作通知的薄弱环节。是法官对当事人关于他的上诉请求为什么被驳回的解释和说明。我们应该重点澄清投诉人的诉求为什么没有被采纳的法律依据,而且必须是重点突出、明确、全面、清晰、合法、符合逻辑的。要说明驳回上诉的理由,必须对当事人的所有上诉请求进行分析和评估,他们会不厌其烦地予以解答。我们不能以当事人的理由和观点荒谬为由拒绝反驳。不要因为当事人的观点似是而非,难以分析解释而避而不谈,也不要怕谈多了,不涉及一些敏感棘手的问题。应注重证据分析与事实认定相结合的方法,并根据定案证据的内容说明不采纳的原因,最大限度地克服法官自身的分析判断,避免主观臆断。另外,说理也要写清楚,投诉的理由依据什么法律,有多少条款、条目、内容不能成立。不要只写法律名称而不写具体内容,否则当事人拿到通知书后还是会疑惑,直接引用法律条文,就能让当事人认识到法律不能成立的原因。如果原审公正但当事人心里有疙瘩,就应该从变说理的角度多做进一步说理的文章,并且应该针对不同的申诉人。第三,客观反映审查形式的过程,提高通知的公开性。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驳回申诉通知书作为审查案件的最终裁定,应当体现司法公正的实现过程,即除了加强说理,公开告诉当事人和公众为什么驳回申诉外,还应当体现驳回申诉的形成过程,告诉当事人和公众法院如何公正合法地应诉, 使当事人根据通知书对案件的正确性有一个直观的印象,体现了人民法院实事求是、依法公正办案的从容态度。 具体包括:已于哪年哪月哪日、在什么情况下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投诉人是谁,投诉期间双方提供了哪些证据,是否举行了听证会,投诉期间是否提供了新的证据,听证会上举证、质证、认证、说理过程中涉及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信息。总之,写驳回上诉通知书,不仅要像一般法律文书要求的那样,叙述清楚,说理透彻,句句清楚;除了要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法院诉讼文书样式(试行)》,还要反驳当事人的诉因。事实的叙述应当围绕原判决认定的事实简明扼要地概括,并阐明申诉人的申诉不能成立的原因。不能笼统地说申诉不能成立,也不能回避申诉人的理由,更不能用原审判决没有认定的事实作为驳回申诉的理由。在指导思想上,不能推卸责任,不能以权压人,不能用空话套话否定投诉人的意见。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说理,让有意纠缠官司的人找不到漏洞可钻,维护法律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