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关礼仪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公关礼仪的基本要求:

一:尊重公共原则。公关礼仪最根本的原则是尊重大众。公关工作的对象是公众。只有尊重公众,才能与公众进行良好的沟通,赢得公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实现组织的公关目标。

(1)尊重大众的人格。人格是人的主体地位,即个人在社会生活中的主体地位和价值的确认或表现,是对人自身生存价值的肯定。人格是人的价值、荣誉、形象和正直的结合。它具有与生俱来的尊严,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自然权利。不论贫富、年龄、性别、民族、肤色,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格尊严。在任何公关礼仪活动中,尊重公众的人格都是第一位的。

(2)尊重大众的个性爱好和人格特质。不要因为自己的好恶去强迫别人,不要把自己的意志和愿望强加给别人。任何人遇到与大众的个性和爱好相悖或冲突的事情,都应该采取咨询、认真谈、建议、好言好语的态度,努力解决问题。千万不要用训斥、胁迫、利诱或威胁的方式,使他人牺牲个人爱好或从事与自己性格特征不相符的事情。

(3)尊重公众应有的各种公民权利,如信仰、习俗、隐私等。不要问不该问的问题,不要强求知道不该知道的事情,不要干涉别人的私生活。在社交活动中,一般不问男性的财产、收入、履历、身高;一般不会问女性年龄,结婚与否,衣服配饰价格等。

二:公平互惠原则。

追求和向往平等是每个人都有的人性要求。在公关工作中平等对待所有公众,是做好公关工作的基本前提。人与人之间,人与组织之间,组织与组织之间,在正式交往过程中,要考虑参与者身份、人数、接待规格等礼仪规范,坚持对等原则,即礼尚往来。

三:身份差异原则。对所有公众一视同仁是公关礼仪的大原则,但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也要考虑一些“偶然性”,即公关活动中的差别原则。

(1)外事礼宾差异。在从事涉外公关活动时,必须注意礼宾顺序原则,遵循外事活动中外宾优先的原则,这一原则几乎会渗透到所有的外事活动中。稍有差错就会被视为对一个国家的不尊重,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2)地位的差异。人民平等是指公民在政治、经济和法律面前的平等地位。但是,由于公众所从事的职业、职位和社会关系不同,对组织的实际影响也不同。因此,在对公众进行分类时,将公众分为初级公众、次级公众和边缘公众。在实际接待工作中,礼仪待遇也要有所区别,区别对待。在各种礼仪活动之际,对德高望重的长辈给予特殊照顾,显示了一种崇高的人类道德。西方的老人有独立的习惯,在给予帮助之前要征求他们的意见。与男性相比,女性普遍处于弱势地位,所以世界上的各种礼仪都提倡“女士优先”的原则。

四:简单有效原则。礼仪是社会文化的产物,是人类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调节器。那么,当然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礼仪也在发展变化。一些社会生活方式已经不存在了,一些基于此的礼仪也应该自动淘汰。古代礼仪中也有过于复杂和不实用的内容,甚至成为社会发展的桎梏。因此,在实际的公关活动中,我们应该坚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原则,摆脱那些繁文缛节和礼仪教条,以达到节省时间和金钱的目的,使公关礼仪更好地为组织塑造形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