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必要证明商标无效吗?

获得版权证书的好处

著作权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是著作权人,享有著作权。这时,如果著作权人很难证明自己是作品的创作者或者继承人,特别是当一件作品已经设计了很长时间,或者是委托他人设计的,或者是职务作品时,就更难收集到原始证据,很难确定著作权人,导致权利人主张权利的难度极大。

著作权自愿登记制度就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建立的。权利人在作品创作完成后先进行著作权登记的,举证时只需出示登记中心出具的证明,就会得到法院或有关机关的认可。版权证书大大减轻了权利人的举证责任。

著作权的在先权利可以用来宣告商标无效。

著作权是随着作品的产生而产生的,所以相对于商标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而言,它属于在先权利。根据我国《商标法》和《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与他人在先权利相冲突的商标和外观设计专利可以被撤销和无效。所以,如果一件艺术品(比如一个图形)被他人申请注册商标,或者一个图形商标被他人在其他类别注册,此时,利用在先权利提出异议或者撤销,更有可能成功。

版权在商标保护中的辅助作用

1,商标初期省钱。申请注册商标和专利时,有明确的产品类别。如果你想完全保护他们,代价太大了。版权注册不受商品类别限制,任何服务行业和商品都受到保护,可以防止他人以相同图形申请注册其他类别商品的商标。

2、商标、专利保护审查期间。从商标申请到注册成功需要1.5年,而版权注册只需要3个月就可以完成。

3.未雨绸缪,为各类商标注册做好战略储备。根据商品和服务分类原则,目前共有45类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是分类的。商标在某一类别注册时,在该类别受保护,在其他未注册的44类不受保护(驰名商标除外)。因此,为了使商标在任何领域都有专用权(即得到保护),就应该在所有类别中进行注册。

尤其是当公司有很多经营项目或者准备投资更多领域的时候,全类注册就显得尤为重要。有些企业认为目前规模不大,没有必要注册所有类别,但实际上,当企业需要进行多元化投资以分担风险时,其他类别已经被他人注册了,这对企业的发展造成了非常不利的影响。

4.版权费比各种注册都低。超高的成本是很多企业放弃各种注册的原因,而且商标有十年的期限,续展费也很高。著作权登记成本低,著作权的期限为50年(从著作权人是个人时起至其死亡后50年止),无需续展。

5.利用著作权在先权利驳回近似商标的申请。当他人在其他类别注册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时,商标局可以根据在先申请原则直接驳回此类注册申请。

注册版权有这么多好处,相信注册商标后是否注册版权的问题会引起足够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