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商标无效
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后,将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并作出答复。1,突出重点:在商标无效抗辩过程中,在争论商标是否近似时,被申请人可以从商标的概念含义上进行阐述,并引申到商标的样本图形上,指出其不同之处;在回答商品是否相似时,可以从商品的性质来说明。不同项目的商品存在明显差异,不会影响或误导消费者。2.要有的放矢:在做回复的时候,把异议逐条反驳。当然,其他无关的内容就不用提了,以免让异己抓住更多的漏洞,引发更多的问题。3.突出商标在抗辩上的优势:突出商标在抗辩上的创新性和差异性。如果先用商标,还可以提供相关证明,增加自己的筹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