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的例外情况包括
商标侵权的例外情况有:
1、注册商标专用权不能提供前三年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且被诉侵权人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其主张注册商标专用权有偿使用的诉讼请求;
2.销售者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监管者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3.其他例外。
界定商标侵权的标准是:
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商标侵权的故意;
2、客观上实施了伪造、擅自制造、销售、出租他人商标标识,或者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提供便利条件的行为;
3、债权人有实际损失;
4.损失与前述行为有因果关系。
违反商标法的处罚是:
损失的民事赔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非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非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或者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或者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变更注册商标,并将变更商标的商品再次投放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提供便利,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造成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其他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