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厂名厂址的处罚依据

法律分析:1。假冒产品不是法律术语。假冒产品在法律上包括“三无”产品、不合格产品和商标侵权产品。2.对销售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三无”产品和不合格产品的,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进行处罚;3.销售商标侵权产品的,依照《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予以处罚。4.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伪造、变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