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作为代理商标排在哪里?
亮点包括以下类别:
第九类:计算机软件(已录制)、已录制的计算机程序(程序)、计算机游戏软件、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电子出版物(可下载)、测量仪器、与外接显示屏或显示器配合使用的娱乐用具、笔记本电脑、移动电话、计算机外设等。
第35类:数据通信网络上的在线广告、计算机数据库信息的系统化、计算机文档管理、商业管理辅助、商业信息、为他人推销商品和服务等。
第38类:电视广播、通讯社、信息传输、计算机辅助信息和图像传输、电子邮件、光纤通信、提供互联网聊天室、为电话购物提供电信渠道、提供与全球计算机网络的电信连接服务、电话服务等。
第42类:计算机编程、计算机软件设计、计算机与数据之间的数据转换(无形转换)、计算机系统设计、计算机程序复制、将有形数据和文件转换为电子媒体、为他人创建和维护网站、托管计算机网站、研究和开发(为他人)、为计算机用户之间交换数据提供即时连接服务。